2024年7月22日至8月20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并于11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我市高度重视,把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28项具体问题、246项信访交办案件。截至目前,246项信访交办案件已全部完成整改。28项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其中7项已完成市级验收销号,剩余20项正按时序推进整改。
二、整改工作措施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2025年以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市委书记专题会议2次、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2次、市政府党组会议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2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专题研究、交流研讨、警示教育,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思想自觉不断增强。3月26日,召开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大会,研究落实《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形成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二)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见效。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督察反馈问题逐项分析,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工作方向明确、路径清晰,各牵头部门和各县(市、区)均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问题整改。建立完善整改台账,采取清单化调度方式,安排专人全程跟进整改进度,实时掌握工作动态。对整改完成的问题,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并动态开展“回头看”,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局部改与整体改相结合,实现“查处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规范一个领域”的目标,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三)更高标准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常态化实施“75311”指挥调度工作机制,印发《延安市大气污染治理联动工作方案》《大气污染治理市区联动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截至6月底,发布空气质量月报3份、周报15份、日报105份,发布沙尘天气预测预警提示12期,发布未来一周空气质量预报、预测共14期。二是实施五大治理工程,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436辆,新能源汽车共登记注册3947辆,非道路机械平台登记2303台。门禁系统安装78家,与市级平台联网68家。在建工地135个,扬尘在线监测仪和视频监控安装119个。累计检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351个,发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问题96个,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燃煤锅炉拆改958台,剩余1台拆改任务计划10月底前完成。三是开展四大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制售不合格成品油等违法行为。对从事喷绘、印刷易产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行业进行全面摸排,建立19户涉污经营户台账,正在有序开展排放检测工作。安装油烟净化装置4243户,安装率达99.9% ,其中108户1000m2以上的餐饮单位已全部安装净化装置及在线数据监控系统。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以工作专班为抓手,紧盯冬春季重点时段,开展为期四个半月的专项攻坚行动,每天对超标断面进行预警,按周对检查发现问题和水质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按月以环保要情对水污染防治提出明确要求。印发水环境要情3期、专班周报18期,向宜川、延长、志丹、延川、子长、宝塔等县(市、区)下发环境问题督办预警9份,90多个涉水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二是以精准治污为支撑,紧盯易反弹流域断面,引进水污染防治专家团队开展驻点服务,针对部分断面水质不稳定、特定指标时段性超标等问题,联合专家团队先后到宝塔、安塞、宜川、志丹、富县等县区开展实地排查和溯源监测,完成水质自动监测分析月报4期,形成昝家山、朱家沟、川口、户村、苗家沟等断面水质调研报告7份,及时向重点县区提出靶向治理建议。三是以污染补偿为措施,紧盯上下游联防联控,3月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延安市水污染补偿实施办法》,将市控自动监测数据完全应用于断面水质考核,建立数据申诉和综合认定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水环境科学客观评价水平。四是以河湖长制为引领,紧盯河湖生态复苏关键期,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三大任务,开展涉河建设项目、春季“护水清河”等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河湖库“清四乱”,累计出动6800人次,调配机械256台,清理河湖库“四乱”问题108项,整治非法岸线侵占91.1公里、弃土弃渣9.1万立方米、垃圾废物236吨;清除阻水植被3810平方米,整改违规涉河项目1个、非法取水点10处,清理违规“小菜园”43.4亩,恢复河道面积1.5万平方米。深入开展“亮剑护河”非法采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一是构建油煤气领域清洁生产体系,累计建成清洁井场3.3万余个,清洁井场保持率稳定达到95%以上。在产煤炭开采和洗选企业共计57家,全部达到清洁矿井建设标准。二是不断健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机制,按照《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 2025年)》要求,制定《延安市巩固提升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实施方案》《关于开展农村环境整治成效常态化督导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5月底,累计完成71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治理率达到39.9%。累计完成761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环境整治率达到42.3% 。三是统筹推进建筑垃圾治理,2024年12月,印发《延安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2021—2035)》,各县(市、区)也相继印发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目前,宜川、延长、志丹、黄陵建筑垃圾填埋场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投入试运行,宝塔区已建成2个临时填埋场,其余各县(市、区)正加快推进建筑垃圾处置项目建设。
(四)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就地转换项目进展顺利,建成投运陕煤黄陵店头电厂一期、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一期、陕投安塞热电联产一期、大唐延安电厂一期项目,开工建设陕煤黄陵店头电厂二期、延长石油富县电厂二期、陕投安塞热电联产二期项目。不断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延昌装备制造入选省级绿色工厂,甘泉、安塞工业园区荣获省级绿色工业园区,全市省级以上绿色工厂达到6家,省级绿色工业园区达到3家。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稳妥推进风电、光伏利用开发,全市累计并网新能源装机561.6万千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扛牢生态环保政治责任。牢记“国之大者”,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源头预防、过程管控、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全链条制度体系。聚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紧盯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问题,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切实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转化为保护生态环境的具体实践。
(二)全面完成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进一步加大整改力度,确保所有反馈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开展核查验收,持续开展“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任务,加强调度和督导,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目标、措施、时限要求,压实责任、真改实改,确保按期全面完成。
(三)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强化工业废气、移动源与扬尘的综合治理,以及O3与PM2.5的协同防控;全力攻坚碧水保卫战,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及河湖生态系统保护;夯实净土保卫战基础,严格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深化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固废危废的规范化处置水平。
(四)坚决守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强化生态环境风险源头管控,常态化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完善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和物资储备,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对能力。健全生态环境风险预警机制,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生态敏感区的实时监控预警,实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将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融入环境管理全过程,构建多层级、全覆盖的生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