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去:
惠藏锋的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苏媛媛的延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免去:
王杰的延安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
免去:
王忠涛的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四)
免去:
师成明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齐战兵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贺峰的延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冯海龙辞去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杨菲菲辞去志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王文喜辞去甘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何晓明辞去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