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海峰 通讯员 庞文俊)近日,黄龙法院执行局充分运用刚柔并济多种措施,妥善促成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权威,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王某某与李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万元,利息1.5万元;到期后被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李某某。为逃避履行,被执行人李某某上演花式赖账,玩起了失踪,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经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李某某出现在家中,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前往被执行人家将被执行人传唤到案。承办法官不厌其烦地对其进行劝导、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始终表示无还款能力,拒不还款。当承办法官拟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时,李某某的态度发生了明显转变,意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主动表示愿意偿还债务,但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方案,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情况,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利息,被执行人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2万元。
下一步,黄龙法院执行局将以涉民生、涉小标案件百日攻坚行动为重要抓手,持续优化执行工作方法,坚持“快立快审快执”与“应执尽执”深度融合;注重“小案不小办”与“弱势群体优先”同频共振;推动“阳光司法”与“便民利民”双向发力,以更有力的执行举措、更贴心的司法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