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玲飞
在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征程中,如何平衡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关系,既有效兑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成为新时代执行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
2025年,黄陵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焦化企业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以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为契机,创新践行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通过善意文明的执行措施,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帮助涉案企业渡过难关,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案件背景:重大涉企纠纷的司法应对
涉焦化企业系列债务纠纷案件涉案标的额达数亿元,牵涉50余家企业债权人,事关区域营商环境稳定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涉案焦化企业作为地方重点税源企业,因内部治理问题、市场环境变化及资金链紧张陷入经营困境,致使债务纠纷集中爆发。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临三重挑战:一是债权人众多、情绪迫切,要求尽快实现债权;二是企业仍具有恢复生产经营能力,若简单采取强制措施易导致其停摆甚至破产;三是案件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地方就业与经济稳定。面对复杂局面,黄陵法院执行局未局限于就案办案,而是立足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寻求最优解。
二、理念引领:以新时代“马锡五审判方式”指导执行实践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核心在于“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调解为主、就地解决”,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黄陵法院执行局将这一优良传统与新时代执行工作相融合,形成具有特色的善意文明执行路径。
(一)深入调查研判,精准把握案情实质
执行团队不仅审阅卷宗,更深入企业实地走访,全面了解其生产经营、困难成因与发展前景。经调查发现,该企业虽暂时资金紧张,但生产管理规范、市场前景良好,具备持续经营和挽救的可能。这一判断为后续差异化执行措施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执行法官多次走进车间、仓库,与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座谈,掌握实际运营状况;同时主动走访债权人,听取诉求与意见。这种深入一线的调研方式,传承了“马锡五审判方式”“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确保执行决策建立于扎实的事实基础之上。
(二)贯彻调解优先,凝聚最大共识
执行过程中,团队始终将调解协商作为优先选项,先后组织召开4次债权人座谈会、3次涉企对接会,搭建沟通平台,促进互信互谅。执行法官不仅履行裁判职责,更积极扮演矛盾调停人与方案设计者角色,引导各方从对抗走向合作。在一次关键协调会上,执行法官创新提出“分期履行+经营保障”方案:一方面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另一方面保障其基本账户正常使用。该方案兼顾债权人权益与企业生存空间,最终赢得各方认同。
三、举措创新:善意文明执行的生动实践
黄陵法院执行局在本案中推出一系列创新措施,将善意文明理念落到实处,展现出司法的智慧与担当。
(一)灵活实施查封,推行“活封活冻”
区别于传统“死封”做法,执行团队对企业生产设备、厂房等核心资产采取“活封”措施,允许其在正常经营范围内继续使用。此举既保障了财产安全,又维护了企业运营,体现了执行的精准与艺术。执行法官还专门制定《查封财产使用须知》,明确使用与处置边界,兼顾司法权威与行为指引。
(二)创新股权冻结,维护治理稳定
针对企业股东所持股权,执行团队采取“冻结收益权+限制处分权”的差异化措施,即允许股东行使表决、管理等共益权,仅限制转让、质押等处分行为。这一做法在保障债权实现的同时,避免了因股权冻结导致企业治理结构失衡,有力维护了经营稳定。
(三)建立共管机制,保障资金安全
为确保执行资金合理使用,执行团队创新建立“资金共管机制”。企业股东筹集及回笼资金均存入法院案件款账户,资金使用须经债务人上报上级单位同意。该机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同时,赋予企业必要经营自主权,实现债权人与债务人利益的合理平衡。
四、机制协同:“立审执”一体化的效能释放
本案的成功化解,得益于黄陵法院持续推进的“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执行局与审判部门紧密协作,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
(一)执行提前介入,夯实履行基础
案件审理前,执行法官即提前介入,与审判法官共同研判诉前保全文书可执行性,确保裁判内容明确、便于落实。同时,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为后续执行创造有利条件。这种“审执协同”模式,打破了立审执分段作业的壁垒,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审判法官裁判时充分考虑执行因素,执行法官提前熟悉案情,显著提升执行效率与效果。
(二)审判团队延续参与,保持工作连贯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原审判团队继续参与执行,依托对案情的深入了解,协助制定执行方案、开展调解工作。“谁审理谁协助执行”的机制,有效避免因人员更替带来的信息断层与效率损耗。
(三)强化财产保全,筑牢债权防线
案件审理初期,审判团队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10余件,依法快速作出保全裁定,成功冻结涉案企业银行账户资金。此举既防范了资产转移风险,也为以保促调、以保促执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多方联动:府院协同凝聚治理合力
涉企重大案件的妥善处理,离不开党委、政府的有力支持。黄陵法院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案件进展,争取多方协作,形成府院联动的工作合力。
(一)争取党政支持,融入区域布局
法院专题报告案件情况,推动将案件处置纳入区域风险防控整体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协调相关部门配合法院工作,构建“党委领导、法院主导、政府协同”的治理格局,为案件顺利处理提供坚强保障。
(二)引入专业力量,提升服务精度
法院积极引入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与管理建议,协助改善经营、催收应收款项。“司法+专业”的服务模式,为企业纾困与发展提供全方位支撑。
六、实践成效:多方共赢的司法成果
通过一系列创新实践,这起重大涉企系列纠纷最终实现多方共赢。
(一)债权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通过分期履行、资金共管等措施,50余名企业债权人的近2.3亿元债权得到有序清偿。在案款集中兑现大会上,债权人代表对法院工作予以高度认可,认为执行方式既实现债权,又维护合作基础,为未来协作留出空间。
(二)涉案企业重现发展活力
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使涉案焦化企业维持正常运营,逐步走出困境。企业负责人表示:“法院没有‘杀鸡取卵’,而是助我们‘休养生息’,这份司法温度令人感动,也坚定了我们继续发展的信心。”
(三)区域经济保持健康稳定
案件的妥善处理,避免了企业破产可能引发的连锁反应,有力维护了当地就业与经济稳定。县委主要领导指出:“法院以司法智慧化解重大经济纠纷,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发展大局作出重要贡献。”
七、经验启示:善意文明执行的时代意义
本案的成功实践,为新时代执行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善意文明执行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必然要求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本质是司法为民。善意文明执行并非纵容被执行人,而是在依法执行基础上,更加注重方式的人性化与科学化,努力实现各方利益平衡。这一理念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关怀,是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体现。
(二)善意文明执行是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法院执行工作须立足全局,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对具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通过善意执行给予喘息之机,助力其重整旗鼓,既是对企业负责,也是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负责。
(三)善意文明执行是实现法律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有效方式
传统强硬执行虽能实现法律效果,但易导致社会关系破裂。善意文明执行以灵活、人性化的方式,在实现债权的同时维护社会和谐,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契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善意文明执行对法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践行这一理念,要求执行法官不仅精通法律,还须了解经济、管理与社会实情;不仅具备专业素养,更要有担当精神与协调能力。加强执行队伍专业化建设,是提升执行工作水平的必由之路。
八、未来展望:深化执行创新的路径探索
基于本案经验,黄陵法院执行局将进一步深化善意文明执行实践,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善意文明执行制度体系
将本案中“活封活冻”、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有效措施提炼为制度规范,明确适用条件与程序,为善意文明执行提供制度支撑。同时,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推动理念贯穿执行全过程。
(二)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
进一步打破部门壁垒,健全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执行提前介入,优化财产保全与裁判文书可执行性,从源头降低执行阻力。
(三)健全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
推动建立常态化府院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格局。针对涉企重大案件,构建快速响应与协同处置通道。
(四)加强执行队伍能力建设
开展善意文明执行专题培训,提升法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引入经济、管理等领域专家参与执行工作,提升执行专业化水平。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这场关乎司法智慧与为民初心的考验中,黄陵法院以创新的执行理念、灵活的执行措施、协同的工作机制,成功化解了重大涉企纠纷,实现了多方共赢,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院的担当与作为。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扬帆。展望未来,黄陵法院将继续深化执行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让“马锡五审判方式”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绚丽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