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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6日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关于渝DJ9569等14辆重型自卸货车检验合格标志作废的公告
  经调查,渝DJ9569、渝DQ5079、渝D76261、渝D54169、渝 DT3633、渝 DR5208、渝 DM7311、渝DY5507、渝 DP0285、渝 D68756、渝 D65306、渝D23656、渝D06937、渝DT7528等14辆重型自卸货车在2025年车辆检验时,车辆外观与实际公告照片信息不一致,以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申领了检验合格标志。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八十一条,对上述车辆2025年核发的检验合格标志予以作废。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