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杜音樵)12月29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两部条例立法情况,市果业中心、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这两部特色鲜明的地方性法规,是我市运用法治方式推动特色优势产业与珍贵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白改雄介绍,《延安市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苹果产业的地方性法规,共七章45条,旨在解决我市苹果产业在品种研发、技术推广、人才支撑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巩固提升产业优势。条例特别加强了品牌建设与保护,确立了“延安苹果”“洛川苹果”区域公用品牌的法律地位;同时完善了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保障措施,并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延安市陕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是我市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又一次重要立法实践,也是与榆林市协同开展区域协同立法的一次探索。该条例共六章32条,确立了保护优先、活态传承、守正创新的原则;建立了资源调查、数字化保护、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等制度;健全了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民歌进校园、完善相关职称评审;鼓励传播方式创新,促进陕北民歌与旅游、互联网等产业深度融合;同时强化了经费保障与监督责任。
发布会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两部条例的解读培训会,市级有关部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通过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有关部门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