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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2月10日
以法治与创新护航绿色发展
子长:构建主体化环境治理体系

  本报讯(通讯员 李文哲)子长市近年来坚定不移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持续强化生态环境执法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提升能力,构建起多层次、立体化的环境治理体系,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绿色动力。
  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方面,该市深入推进执法与司法高效衔接。日前,针对一起企业趁夜间向河道偷排废水案件,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迅速响应,联合监测人员固定证据、鉴定超标事实,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拘留,实现了从调查、取证到惩处的闭环管理,彰显了对恶意违法“零容忍”的坚定态度。
  同时,子长市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根据省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定,对首次违法、危害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行为,依法适用“首违不罚”。近期,一家煤矿因原煤覆盖不完全被责令整改,因其属初次违法、覆盖面积小、整改迅速,执法部门决定不予处罚。此举既坚守了生态底线,又给予企业自我纠错空间,体现了执法温度与监管智慧的融合。
  为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子长市主动借助外部力量开展督导帮扶。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深入当地,围绕重型货车及机动车排放检验等监管难点,进行现场指导与实战培训。依托此次帮扶,执法人员查处了一起企业专项作业车尾气处理装置失效案件,并依法作出处罚。子长市以此为契机,结合执法大练兵,系统梳理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清单,推动执法队伍向精准化、规范化、科学化迈进。
  此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该市有效落地,着力破解“企业污染、社会买单”困局。近期,一企业因化粪池渗漏导致污水入河,污染物超标。生态环境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同步启动损害赔偿程序,委托第三方开展损害鉴定评估,最终促成企业签订赔偿协议,履行生态修复责任。该制度将生态环境价值转化为实际经济责任,推动企业从“被动守法”向“主动护绿”转变,成为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制度实践。
  通过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惩治违法与引导守法并行、行政处罚与损害赔偿并举,子长市正逐步走出一条法治化、科学化、人性化的环境治理新路径,持续巩固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生态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