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让网络空间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参与社会事务的关键平台,也使其成为思想政治教育不可或缺的新阵地。我国《宪法》赋予公民言论自由权,这一权利在网络环境中得到更广泛的展现与运用。公民通过网络自由表达观点、参与公共事务讨论,既为网络思政带来了新的活力与机遇,也引发了一系列复杂的问题。一方面,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思政在价值层面具有高度契合性。言论自由所蕴含的民主参与、真理发现和人格发展价值,与网络思政追求民主教育、传播真理、塑造健全人格的目标相一致。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言论传播具有裂变式效应,既为边缘群体发声提供了渠道,提升了思政内容传播效率,也导致了网络暴力、虚假信息传播等失范行为的出现,削弱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导力,给网络思政建设带来诸多挑战。在此背景下,合理界定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边界,并通过法治手段进行有效引导成为保障网络思政健康发展、实现网络空间有序治理的关键所在。
一、网络言论自由边界的现实困境
(一)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博弈
网络言论自由边界争议主要源于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言论自由与人格权的价值冲突。例如,在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对疫情信息的随意传播可能与维护公共安全、稳定社会秩序产生矛盾,人肉搜索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和人格尊严。技术迭代迅速,而规则制定相对滞后,进一步加剧了这种矛盾,给网络思政建设带来诸多挑战。
(二)失范行为与技术治理难题
网络不实言论快速扩散易引发社会认知偏差,增加思政引导难度。如一些虚假养生信息在网络广泛传播,误导公众,干扰了健康观念传播。算法推荐形成的信息茧房使极端言论在特定圈层内传播,加剧了观点对立,阻碍了网络思政的思想引领。AI生成半真半假信息、深度伪造诈骗等新型问题不断涌现,由于法律责任边界模糊,陷入了治理真空。此外平台审核权责不清、核心法律概念缺乏量化标准、跨国监管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同类言论在不同地区的执法尺度存在差异,网络言论失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规制,网络思政的法治支撑体系不够完善。
二、我国网络言论自由规制的现状
我国构建了以《宪法》为核心,以《网络安全法》《民法典》《刑法》为支撑的网络言论法律规制框架。该框架明确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他人权益的言论类型,为网络思政划定了清晰的法治底线。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等法规进一步强化了平台的审核与治理义务,要求算法服务坚持主流价值观导向,与网络思政传播主流价值的要求相契合。然而当前规制体系仍存在明显短板,“危害社会秩序”“损害他人权益”等核心概念缺乏量化标准,算法治理、AI内容规制等领域缺乏具体实施细则,导致平台容易规避相关义务。跨国平台面临的合规悖论,也使得网络言论治理存在漏洞,法律规制难以适应技术发展的节奏,网络思政的法治保障不够坚实。
三、网络思政融合下网络言论自由权的规制优化路径
(一)细化法律条款,筑牢法治基石
通过合宪性解释平衡言论自由与刑事犯罪、人格权保护的边界,明确核心概念的量化标准,填补AI深度伪造、算法推荐等领域的法律空白。例如,要求AI生成内容强制标注来源,对伪造身份、传播极端言论等行为明确刑事责任,为网络思政提供清晰明确的法治准则。
(二)强化技术治理,助力生态建设
在当今数字化信息飞速传播的时代,网络言论环境复杂多变,虚假信息泛滥、极端言论滋生等问题严重干扰了健康的网络生态,也对网络思政建设带来了极大挑战,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动态监测预警系统迫在眉睫。该系统可借助先进的AI内容识别技术,对网络上的各类信息进行实时扫描与分析,精准识别虚假信息的特征与传播路径,进而追溯其源头,从根源上遏制虚假信息的扩散,为网络空间的清朗奠定基础。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算法备案与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各大网络平台公开算法原理,让算法的运行机制透明化,同时为用户提供关闭算法推荐的选项。这样便能打破信息茧房的束缚,使用户接触到更为多元、全面的信息,避免陷入单一观点的循环。通过这些举措,技术不再是言论失范的“帮凶”,而是成为防控言论失范、精准传播思政内容的有力辅助手段,推动网络空间朝着健康、有序、积极的方向发展。
(三)融合思政引导,培育文明素养
我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道德智慧,如儒家的“慎言”“仁恕”思想,道家的“知止不殆”理念等,这些传统道德智慧与网络伦理有着紧密的契合点。“慎言”强调说话要谨慎,不轻易发表未经思考的言论,在网络环境中,这可以引导网民在发表观点前进行理性思考,避免盲目跟风和传播不实信息。“仁恕”则倡导对他人的宽容和理解,在网络交流中,能够减少网络暴力和恶意攻击行为的发生。
学校是网络思政教育的重要阵地,要将网络道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通过课堂教学、主题班会等形式,向学生传授网络知识和道德规范。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提高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网络压力的能力,避免学生在网络空间受到不良信息的影响而产生极端行为。家庭是孩子成长的第一课堂,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网络监管和引导,培养孩子正确的网络使用习惯和道德观念。家长要以身作则,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最后,家校之间保持密切沟通,共同关注孩子的网络行为和心理变化,形成家校共育的良好局面。
合理规制网络空间言论自由权是网络思政建设的重要保障,本质是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民主价值、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动态平衡。只有通过完善法律规制体系、强化技术治理和融合思政引导,才能让网络空间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实现言论自由与网络思政建设的同频共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网络思想根基。
(作者单位:西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