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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5月05日
吊车侧翻毁房屋 先行调解促赔付
  本报讯(通讯员 强双林)近日,子长法院立案庭充分运用先行调解程序,妥善化解一起特种车辆作业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与司法效率。
  2025年11月,驾驶员刘某操作重型吊车作业时,车辆突发侧翻,吊臂坠落致使王某的彩钢房严重损毁。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数额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将涉事公司、驾驶员及肇事车辆投保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涉及多方主体,涵盖侵权责任、保险赔付等多重法律关系,为简化诉讼流程、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决定联合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调解员分工配合,调解员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及时疏导负面情绪;法官精准释法明理,厘清各方责任划分,沟通对接保险公司,核实吊车的投保险种与承保责任范围,并就保险理赔事宜进行了细致协商。
  经过多轮沟通协调,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保险公司赔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0.5万元,赔偿款当场兑付,这起因意外引发的纠纷圆满化解。
  先行调解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登记立案的民事案件,在转入审理程序之前征得当事人同意,对适宜调解的纠纷依法先行开展调解的法定程序,有助于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提升纠纷化解质效,是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做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关键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