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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5月12日
“淘气羊”啃树惹来的纠纷化解了
刘海峰 通讯员 吴新平
  5月7日,在洛川法院老庙法庭辖区的一片苹果园里,一场别开生面的“户外调解”正在进行。没有庄严的审判庭,只有蓝天下的苹果树和围坐在一起的邻里乡亲。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因几只“淘气羊”引发的赔偿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我这心里憋屈啊!好好的果树被羊啃成那样,死了11棵,还啃伤了很多,对方死不认账!”案件进入调解阶段后,原告马某第一时间来到老庙法庭,向承办法官倾诉自己的委屈。
  看着马某焦急的神情,承办法官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更关乎邻里间的和睦。为了尽快化解矛盾,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沟通的方式。在办公室里,法官一方面安抚原告情绪,详细记录受损情况;另一方面通过电话和面对面交流,向被告樊某释法明理,分析利弊。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渐缓和,同意坐下来面对面谈一谈。于是,法官将其中一方约到调解室,一字一句地核对赔偿清单,一笔一画地敲定调解细节。
  为了缓和双方激烈的对立情绪,并准确评估果树经济损失,承办法官决定把调解现场搬到果园里。
  阳光明媚的中午,法官带领双方当事人走进果园进行现场勘察。放眼望去,完全死亡的11棵果树已换栽上新的果树苗,部分果树的树干下部、枝条有明显的啃咬痕迹。法官顶着烈日,一边仔细查看受损果树的数量和程度,一边结合当地果树生长规律和实际市场价值,现场为双方算起了“经济账”和“法律账”。
  “ 老乡,这果树就像咱的命根子,受损了确实心疼。但咱们也要实事求是,把损失算准了,该赔的一分不少,不该要的也不能漫天要价。”法官朴实的话语,让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
  在充分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法官趁热打铁,就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理、情理、事理三个角度出发,既讲《民法典》关于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的规定,又谈邻里之间互帮互助的情分。
  “ 远亲不如近邻,因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以后日子还咋样过呢!”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下,被告樊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管理疏忽,并诚恳地向马某道歉。马某看到对方的态度,也主动放弃了部分不合理的诉求。最终,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樊某也立即履行了赔偿义务。一场剑拔弩张的纠纷在田间地头烟消云散,双方当事人从“面对面”的争执变成了“肩并肩”的和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对于老百姓来说,田间地头的纠纷没有小事。只有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把法律“送”到群众心间,才能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