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惠兴文)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命名100个人民法庭为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旨在树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示范标杆,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法庭全面建设再上新台阶。我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入选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法院枣园人民法庭下辖4个社区27个行政村,辖区常住人口约7.9万人。近年来,法庭通过抓学习强思想、抓共建重实践、抓练兵强素质等一系列措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创新推行先行调解“3+2+N”模式,依托枣园街道办与河庄坪镇两处综治中心,定期培训“法律明白人”,深度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有效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践行司法为民,案件审理过程中做实庭前“三必到”,做细庭后“三回访”,推行“码上法庭”小程序,简化诉讼手续,提高司法效力,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法庭将延安精神与司法实践紧密结合,法治宣传和红色文化传播融为一体,成立全省首个革命文物保护巡回法庭,构建文物保护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