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9月,川陕革命根据地军民胜利地粉碎了敌人的六路围攻,消灭川军8万余众,四川军阀一片混乱。蒋介石为挽救败局,稳定四川反动统治局面,急忙制定“川陕会剿”计划,纠集200多个团的兵力,对我川陕革命根据地形成四面围困的严重态势。
为粉碎敌人的“川陕围剿”,西北革命军事委员会制定了依托老区,收缩战线,发展新区的“川陕甘计划”。准备集中主力夺取甘南的碧口及文(县)武(都)成(县)康(县)地区,补充人力、物力、财力,进而打破敌人的“川陕会剿”。
1935年2月,中央红军放弃了在泸州上游北渡长江的计划,主力转向川滇黔广大地区活动。红四方面军决定实施“川陕甘计划”,并伺机策应中央红军北上。3月28日,红四方面军强渡嘉陵江一举成功。战役历时24天,歼敌12个多团1万余人,连克阆中、南部、剑阁、昭化、梓潼、青川、平武、彰明、北川九座县城,控制了东起嘉陵江、西迄北川、南至梓潼、北抵川甘边界纵横二三百里的广大地区,成功地打乱了敌人的“川陕会剿”计划。我们川陕省委机关是在苍溪永宁铺和红四方面军参谋长倪志亮一起渡江的。在我们西进通过剑阁重华堰时,才得知川陕根据地只留下川东道委书记刘子才和宣传部部长赵明恩等同志带领千余人坚持根据地斗争。从此,我们告别了经过两年多创建起来的川陕革命根据地,告别了那里的人民,踏上了长征的征程。
省委和省苏维埃机关随方面军政治部进驻江油县城以南大镇中坝后,立即组织党政干部分赴乡镇,与方面军部队一起进行新区的党政建设,发动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建立地方武装,筹粮扩红等项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组织发动工作,先后建立中共平南、彰明、阆南三个县委和赤化、平武、平南、江油、彰明、阆南等十三个县一级苏维埃政权。各县苏维埃均辖若干区、乡、村苏维埃。与此同时,还建立了工会、农会、妇联会、共青团、少先队、儿童团等群众组织。在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的领导下,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打土豪分田地运动,贫苦农民敲锣打鼓,燃放鞭炮,欢天喜地地在分得的土地上挂上写有自己姓名的标牌,领到了土地证,实现了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愿望。翻身做了主人的新区人民衷心拥护共产党,踊跃参加红军,并以人力、物力多方面积极支援红军。仅江油县,到我们西进时,连同地方党政人员和游击队计6000余人参加红军。由省苏维埃副主席余洪远同志和方面军政治部副主席傅钟同志领导的筹粮队,采取一打(打地主、土豪)、二征(征义务粮)、三借(向富裕人家借)、四买(用银元或苏维埃货币购买)的办法,在江油一个县就筹集粮食900余万斤。这不仅使红军在人力上得到大量补充,同时也保证了红军西进所需的粮食和大批物资。
1935年5月初,中央红军胜利渡过金沙江继续北上,准备在川西北建立新的革命根据地。中旬,方面军为打破蒋介石对我的合围,策应中央红军北上,挥师西向岷江地区,先后攻占墩上、土门、茂县(今茂汶羌族自治县)、威州、理番(今理县)和松潘、平武以南的镇江关、片口等广大地区。这时,中央红军已进入川康边,正经会理、冕宁北上,两军会师,指日可待。
省委按照方面军迎接党中央和准备与中央红军会师的行动方针,工作重点是做好新区的地方工作,以便为四方面军与中央红军会师创建一个稳固的立足点。
松(潘)理(县)茂(县)地区,是藏、羌、汉等民族杂居地区,党和红军如何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来开展工作,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新的课题。当时我在川陕省委任宣传部部长,我和省委其他同志对川西北少数民族情况是无知的,一切都要从头学起,从头做起。
对于进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方面军和省委在进入岷江地区之前,就进行了政策和组织等方面的准备,准备工作是从调查研究入手的。当时一些出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商人,他们通晓少数民族的语言,熟悉地理环境和民情风俗,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资料,使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在此基础上,我们依照党对中国革命的少数民族问题的论述,结合以往在鄂豫皖、川陕革命根据地开展地方工作的经验,我和省委书记周纯全、省委委员傅钟、罗世文、省委秘书长吴永康等同志一起研究起草了《西北特区关于少数民族工作须知》,并于5月5日在《干部必读》西北特刊第二期上发表,供方面军部队和党政干部了解川西北少数民族情况,学习、掌握党的民族政策,以便在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正确地执行民族政策和有效地进行宣传工作。
《西北特区关于少数民族工作须知》(以下简称《须知》)说明了西北概况及其对中国革命的意义,介绍了回、番、藏族的分布等情形,接着,《须知》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和政策规定:发动民族解放斗争,推翻帝国主义、国民党压迫回、番民族的反动统治,实行民族自决,回、番民族自己组织政府,没收汉人中的军阀、官僚、地主、奸商、高利贷者的土地、财产,分给回、番贫苦民众,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实行对汉族富商及发财人的统一累进税,提高回、番民生产的货品价格,降低入口的回、番民生活必需品货物的价格,来改善回、番民生活,尊重回、番民族风俗习惯,少数民族有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和信教的自由,男女平等,成立番民自己的武装(番民红军、游击队、赤卫军),保护番民的利益。坚决领导回、番民众推翻国民党、汉官、帝国主义的反动势力。对番人官吏,在不危害我们政权的条件下采取分化、争取、利用的办法,主要是发动回、番民自己来改选取得领导权。在未得到番民多数群众了解与赞助之前,不得随便捕杀回、番官吏和回、番发财人等。对被反动首领利用的回、番民众和团丁,应该保护和争取,绝不准伤害。番民的自卫武器,如不用来反对苏维埃和红军,不被国民党、发财人利用来破坏苏维埃和红军,仍准其保存使用,并欢迎组织自卫武装,一道去打国民党邓锡侯和帝国主义。对部队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后的工作,《须知》中要求:每一个工作干部和战士,必须调查了解回、番民族情形,学习回、番民族语言文字,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要大力进行宣传,揭露国民党欺压、屠杀回、番民族群众的罪恶,加深阶级教育,发动他们进行阶级斗争。在群众纪律方面,《须知》中规定:向回、番民购买物品要公买公卖,照货给价;向回、番民家中借用物品,应经过他们许可后才准借走,用毕应迅速交还;到回、番民家中不准乱动其一切物件,如拿草,下门板,拿水桶、锅、碗等;对回民清真寺应遵守他们的习俗,不准随便东摸西搞,一切要遵守他们的风俗习惯;对回、番妇女更要绝对遵守他们礼节。这些民族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纪律,对部队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起了巨大的作用,对完善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起了很大的作用。
(选自中共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亲历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