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各级防汛抗旱责任,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和《陕西省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现将2026年延安市防汛抗旱责任人、延安市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和延安市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名单公布后,人员岗位如有调整,请自行更替并及时函告市防办备案)。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延安市各县(市、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
2.延安市主要河流防汛责任人名单
3.延安市水库大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联系人:孙渊
电 话:13669210921
延安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