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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年06月11日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协议出让供地手续,现将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21日,如有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向申请人办理土地出让手续。
  联系地址:延安新区市政府综合楼(1号楼)420室
  邮   编:716000
  联系电话:0911-7090420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