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07日
拓宽使用范围 延安公积金新增七项提取业务
  本报讯(记者 任琦)7月6日,记者从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迎来优化调整,新增装修费、物业费、取暖费、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车位购置费、地下储藏室购置费七项提取业务,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减轻市民住房相关支出压力。
  根据新政,职工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自有产权住房装修费用,同一套住房仅可办理一次装修提取。职工及其配偶提取总额不能超出实际装修支出,同时每平方米提取上限为1800元,两项额度标准取较低值执行。办理时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费用支付凭证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
  物业费、取暖费提取实行按自然年度申报,每年可各申请一次,政策适用2026年及以后缴纳的相关费用。其中,物业费提取仅限自有产权住房,取暖费针对自有产权自住住房,两类业务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当年实际缴费金额,申请材料分别对应物业费、取暖费缴费票据,搭配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即可办理。
  针对购房环节相关税费支出,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缴纳自有产权住房购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两项业务累计提取总额分别不得超过实际缴纳契税、维修资金总额,办理需提供对应缴款凭证与房产相关证明材料。
  新政同时支持提取公积金购置同小区配套设施。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所在小区配套车位、地下储藏室,均可申请公积金提取,累计提取金额不高于实际购置花费。申请人应当提交车位或地下储藏室购买合同、缴费票据,以及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