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痕迹警察”刘光辉:让无声的证据掷地有声
    ●刘光辉与同事们正在进行视频分析研判(前一)
  在宜川公安队伍里,有这样一些神秘的人,他们藏身幕后,靠着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为侦破案件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在面对杀人、抢劫、盗窃等各类恶性案件时,总是能凭借一双“火眼金睛”,透过重重“迷雾”,准确捕捉到犯罪嫌疑人的蛛丝马迹,为案件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和证据,让扑朔迷离的案件水落石出。
  刘光辉就是其中的一员,从警十余年来,他凭借强烈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侦查技术,在没有硝烟的战场上,抽丝剥茧溯正源,去伪存真探真相,累计破获各类案件100余起。
  现场勘查的质量决定案件侦破的成败
  痕迹检验工作是刑事案件现场勘查的首要环节,任何一个细小的痕迹或物证都有可能改变案件的侦查方向。自进入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第一天起,刘光辉就一心钻研痕迹检验业务,苦练基本功,探寻发现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为侦破大案、要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017年2月至3月,宜川县县城部分小区和城乡结合村频发盗窃案件,被盗物品从手机到贵重物品,物杂而量大,一时间街头巷尾言论四起,弄得人心惶惶。案件发生后,宜川县公安局立即抽调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刘光辉被任命为专案组副组长,负责现场勘查及视频侦查。刘光辉等人在对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作案特点等进行分析研判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反侦查意识很强,作案地点均选择在无安保、无视频监控的小区和城乡结合村,作案时进行伪装:戴头套、戴手套,通过翻墙、翻窗、撬门、撬锁等方式进入室内进行盗窃,随即将案件进行串并,展开侦查。
  3月19日,犯罪嫌疑人再次使用同样的盗窃手法对北窑村呼某某家进行了盗窃。接到报警后,刘光辉和专案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对现场一个多小时的详细勘查,在案发现场护院墙头上发现了一枚清晰的脚印,同时还发现被盗呼某某家窗户一侧有一小块窗户纸缺失,窗台上有一个刀片。凭借多年的侦查经验,刘光辉认为这个刀片很可疑,遂提取并带回。
  “物证出现的地方往往是出乎意料的,在侦查中我们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刘光辉这样说。后经检测在该刀片上提取到重要物证。随后,通过技术比对认定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案件得以告破。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交代了在宜川、甘泉、安塞等地疯狂作案30余起,涉案金额13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任何细小的物证都可能是破案的关键
  百姓看公安,关键看破案。2017年,刘光辉在对以往未破命案物证进行整理时,发现2002年“‘1·07’王某强故意杀人案”物证保存完好,他凭借自己多年来在技术岗位上的工作经验,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案子通过应用技术侦查有侦破的可能性。他将自己的这一想法向大队负责人作了汇报,在征得局里的同意后,大队第一时间重组专案组,对“‘1·07’王某强故意杀人案”展开侦破工作。
  时间倒退到2002年1月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强利用给宜川县高柏乡赵村姐夫看门之际,窜入同村王某某家中盗窃。盗窃途中,遇到王某某10岁儿子王某放学回家,慌乱之中王某强将王某杀害后弃于水缸,迅速逃离了宜川。2011年“清网行动”以来,宜川公安局多次对该故意杀人案件开展侦破工作,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但王某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始终查而未果。
  2017年5月,刘光辉将该案现场提取的嫌疑人作案时的血衣送到省公安厅检验,经过十多天的等待,省厅传来好消息,物证血衣上成功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并通过对比,将目标锁定在山东省淄博监狱服刑人员“陈鹏”身上,认为“陈鹏”极有可能是杀人潜逃15年的王某强,在与山东警方进行对接后,宜川县公安局赴山东进行核实,最终确定“陈鹏”就是王某强。
  2017年7月20日,“1·07”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某强被押解回宜川,至此,历时15年的故意杀人案成功告破。
  在大案、难案面前,刘光辉总是攻坚的能手,他有一股“不到黄河心不死”的犟劲,对于每一个案发现场,他坚信“凡有接触必留痕迹”。
  近年来,刘光辉先后参与勘查各类案件现场2000余起,录入现堪系统的案件566起,出具痕迹检验鉴定80余份,至今无一差错。他先后被宜川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基层政法干警”,被陕西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优秀警务室民警”,被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评为“全省公安机关现场勘查优秀民警”,被公安部第五局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查优秀民警”等。2018年8月1日,刘光辉作为延安公安技术民警代表参加了“全国公安机关现场勘查技术教官培训”,成为公安部在册现场勘查技术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