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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召开
  本报讯(记者 贺卓)4月10日,全市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通报了我市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现状,安排部署了全市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孙矿玲出席并讲话,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惠生出席会议。
  孙矿玲指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年坚持不懈推进退耕还林,山川大地实现由黄变绿的历史性转变;深入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圣地蓝”成为一张靓丽名片;全面强化企业监管,深化污染源治理,我市的清洁文明井场(矿井)建设标准,被全省乃至全国推广。她强调,企业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和重要参与者,各级各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的法人代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围绕环保主体责任,持续做好自查自纠;围绕治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水污染治理;围绕燃烧锅炉拆改,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围绕清洁文明创建,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围绕危险废物安全处置,加快推进土壤环境安全;围绕排污许可制度,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同时,要夯实责任,严格执法,加强考核问责,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坚定的信心,坚强的决心,真抓实干,勇于担当,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整体质量,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