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两个责任”“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开启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
市四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全面从严治党力量,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这五年来,从机关到农村基层,从党员干部到群众,一条条法规禁令俨俨生威,一项项管党治党措施落地生根,全面从严治党风帆高扬、势头正劲……
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不言之言,闻于雷鼓。
这五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注重压力传导,严肃问责追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夯实。
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到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绝不只是提法的简单改变,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的刚性要求。五年来,各级党委始终坚持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市委相继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各级党委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市委常委落实主体责任清单,通过述职、评议、通报、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六项制度,加强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112起,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119名“一把手”和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9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进行了问责。
全面从严治党,抓是本职,不抓就是渎职,抓不好就是失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经成为常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共识逐步形成。
唤回“延安时期好作风”
风正船行远。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持续深化专项治理,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不断向好。
“延安精神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带头弘扬和践行延安精神是延安干部的光荣使命,也是各级纪检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市四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提出的明确要求。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市纪委相继在全市范围内扎实开展了规范在编不在岗和清理“吃空饷”、公职人员上班期间打牌赌博、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投资环境、旅游环境等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突出问题,赢得了干部群众肯定。严肃查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为,特别是对2013年持续强降雨抢险救灾中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27名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群众拍手称快。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及时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从改进文风、会风抓起,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公务用房改革,紧扣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不放松,持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坚决遏制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等行为,坚决扫除“四风”之垢,荡涤“四风”之弊。市四届八次全会后,在继续办好《延河热线》电台直播的基础上,开办《百姓问政》电视直播,并坚持拍摄干部作风《内参片》,及时曝光和纠正各级干部工作作风中存在的“顽疾”,促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增强。五年来,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1051件,处理1449人,通报曝光232起1038人。2013年1月12日,《陕西日报》头版《说起落实八项规定,延安群众纷纷称赞——“延安时期的好作风又回来了”》,对我市弘扬延安精神、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进行了专题报道。
保持执纪审查强劲势头民意呼廉,百姓憎贪。
这五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着力营造“不敢腐”氛围。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延安的党员干部决不能给革命圣地抹黑。”市第四次党代会向党员干部提出最基本的纪律要求。
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执纪审查作为主责中的主责、主业中的主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拓宽发现问题线索渠道,突出执纪审查重点,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步伐不停,严肃查处了市城投公司原总经理姚永坪贪污公款、滥用职权案,市土地统一征收管理办公室原主任郭斌贪污受贿案,甘泉县公安局原局长王昌平和法院原院长刘志秀受贿、滥用职权案,市煤炭公司原副经理刘建会贪污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在全省率先开展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吴起县白豹镇许岔村四任村支书骗取村医补助资金、延长县社区管委会卫生预防保健站站长私设“小金库”、宝塔区原桥沟镇王家坪村党支部书记受贿等一批“小官贪腐”案件,形成了有力的震慑。
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1240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8787件,立案5146件,结案513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274人(其中县处级72人,乡科级70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4人,挽回经济损失1.0619亿元。
2012年至2016年,立案查处数同比分别增长41.9%、26%、8.5%、25.6%、14.8%。
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规矩定,方圆始。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不折不扣落实中、省各项制度规定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施了一批具有延安特色、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推动“不能腐”的制度笼子不断扎紧织密。
制度管人管事,规范权力运行,防控廉政风险,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基础。针对权力运行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创新推行了四级纠风网络和村级不良债务“零移交”等制度;创建并全面推行人力资源电子监管制度,从源头上防治“吃空饷”和“空中飞人”等特权问题,在中、省纪委有关会议上进行了交流,新华社《内部参考》《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多家媒体做了报道;创新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制度,全面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制定下基层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等规定。2015年,在全省率先制定实施《中共延安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已对4个县(区)20个市直部门开展了两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9件,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6名,目前第三轮对17个单位的巡察和5个单位的“回头看”正在进行。
制度的效力靠落实。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提升,在提升中彰显制度威力、释放制度红利,真正使制度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在落实制度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一些有效管用的好做法、好经验。
厚植“不想腐”思想基础廉洁是一种品格,更是一种力量。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党风廉洁宣传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努力让“不想腐”成为党员干部的一种思想自觉。
作为承载着红色基因的延安,有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理想信念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反面提醒一并抓,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十八大闭幕不久,市纪委就组织编印了《厉行廉洁政治——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时期厉行廉洁政治史料选编》,发放到全市副县级以上干部手中。创新推行“开卷+闭卷”廉政法规考试模式,5名拟任县级领导干部因成绩不合格而暂缓任用。建成全省唯一一个以中央纪委命名的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延安革命纪念馆和两个全省廉政教育示范基地——刘志丹烈士陵园和吴起红军长征胜利纪念园。挂牌成立17个全市廉政教育基地和2个警示教育基地,创建全省首个直接面向农村基层干部的警示教育基地——农村基层干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展馆。坚持在党校和干部培训学院的主体班次开设廉洁教育课程,通过专家辅导、巡回宣讲、集体研讨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中央新修订出台的党内各项法规宣教活动,力求把法规刻印在每一名党员干部心上。制定纪律审查信息公开曝光办法,第一时间发布纪律审查信息和曝光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干部阅读违纪干部的《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释纪、以案明纪,把遵规守纪融入每一名党员的思想和血液。
“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延安的党员干部区别于其它地方的党员干部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管理更严、要求更高,如果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不配做延安人,就愧对这片土地!”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对延安党员干部的要求,正是厚植“不想腐”思想根基的目标。
努力做“铁打的打铁人”
正人先正己,正己再正人。
这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重视队伍建设,主动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科学调整内设机构,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推动自身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十八届六中全会闭幕后,迅速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分15批到中共七大旧址、“窑洞对”旧址、梁家河上好“忠诚、干净、担当”三堂课。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积极开展“忠诚履职、争作表率”和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大力评选表彰“十大忠诚卫士”和“十大办案能手”。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116个精简至10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清理1080个,保留127个;完成市纪委机关两轮内设机构改革,重组设立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合并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3个纪检监察室,新设研究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均在70%以上;完成县区纪委机关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第二轮正在有序推进;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方案已提交市编委会;全力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在全省较早做到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工作机制、教育培训五到位。在全省率先建成直通13个县区的视频会议、电子公文等信息化系统,“金纪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出台“四个一律”规定,坚决防止“灯下黑”,严肃查处了15名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
正像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那样,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正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时代熔炉中逐渐形成,带来的是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不断提升。
回首过去,组织和群众的信任就是动力源泉;展望未来,党的重托和群众的期盼就是前进方向。站在新的起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正以昂扬的斗志、稳健的步伐、担当的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奋力为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提供坚强纪律保证。(本报记者 樊小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