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关于中共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19日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经过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延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过去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专责,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严肃执纪,以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追赶超越的关键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攻坚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全面从严治党力量,切实扛起在从严治党中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按照省纪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决改进作风,严肃惩治腐败,不断深化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延安落地生根,为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党章、自觉贯彻党章、坚决维护党章。切实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不断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继续保持执纪审查的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坚定不移改进作风,持续加大查处曝光力度。下功夫抓好自身建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培育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恪尽职守、扎实工作,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