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发布日期:
咸阳小伙长沙卖“洛川苹果”引发延安首例跨省商标维权案
  本报讯(记者 王玥 贾志敏 通讯员 李涌)“真诚地向洛川人民说声对不起,我现在把这些带有‘洛川苹果’字样的包装箱子拆了,苹果零散地卖……”12月3日,涉嫌侵权的咸阳小伙卢某在湖南长沙街头,面对来自延安的工商执法人员这样道歉。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是在11月下旬,咸阳市礼泉县小伙卢某将自己家的苹果运到湖南省长沙市销售。因不了解市场行情,致使1000多箱苹果滞销,自己生活受困。卢某的处境,引起了当地媒体的关注和报道,其苹果开始畅销了。
  这本来是好事,但是远在陕西洛川的果农看到后却产生了质疑,因为媒体报道画面中苹果箱子上显示的是“洛川富士”“洛川苹果”字样,但其销售的苹果色泽、形状等,与真正的洛川苹果相差甚远,这无形中给洛川苹果品牌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后经洛川苹果产业协会了解,卢某所经销的苹果根本就不是洛川苹果,且该协会也从未对其授权使用洛川苹果品牌。对此,洛川广大果农纷纷致电卢某讨要说法并向洛川县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
  接到广大果农的反映后,12月1日至3日,延安市工商局会同洛川县工商局、苹果产业协会等组成市县联合调查组,赶赴长沙市进行维权调查。在当地工商部门的配合下,经调查取证,对卢某作出处理意见:一是责令卢某立即终止对“洛川苹果”的侵权行为;二是责令卢某对其销售的1000多件印有“洛川富士”“洛川苹果”字样的包装箱现场予以销毁;三是要求卢某对于自己涉嫌侵权的行为向洛川人民公开赔情道歉,此外,调查组对卢某提出严厉的批评教育。与此同时,在整个维权过程中,长沙当地媒体前后积极参与,对洛川苹果进行了正面宣传,重塑了“洛川苹果”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形象,为洛川苹果后期进入长沙市场打下了基础。
  至此,延安首例跨省商标维权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