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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人不备偷手机伺机逃跑被抓获
法院判处该嫌疑人罚金3000元
  本报讯(记者 高乐 通讯员 石景云)趁人购买水果之机,将其上衣兜内的手机盗走,不料却被警方抓获。1月13日,吴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白某罚金3000元。
  2016年10月26日16时许,在吴起县开发区蓓蕾幼儿园门口的水果摊附近,白某趁一人购买水果之机,从对方上衣兜内盗取一部OPPOR7SPlus手机后,便迅速逃窜。之后,白某乘出租车逃至吴起县刘渠子,藏匿于土地局家属院地下室,后被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民警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37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