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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公布
洛川“二黄”争相斗艳齐上榜
  本报讯(记者 杜音樵 通讯员 杨桦)日前,我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正式公布,共有10大类39个项目上榜。其中,由洛川县文化馆申报的洛川黄章地名传说和洛川黄酒习俗两个项目分别入选该名录。
  据了解,洛川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被文化部命名为“民间艺术之乡”。该县非遗文化涉及民族语言、民间文学、传统美术、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杂技与竞技、传统手工技艺、传统消费习俗、民俗等10大类别,有国家级1项、省级9项、市级24项,县级76项。目前拥有国家级传承人1人、省级传承人6人、市级传承人7人、县级传承人145人。自国家启动第二次大规模普查工作后,洛川县大力挖掘、整理、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申报各级项目、健全各类资料、收集各类作品及传承人申报命名上都走在全市、全省前列,先后被省市评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县。
  此次公布的延安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具有浓郁的延安地方特色,其中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传统医药及民俗等门类。各县区这些非遗项目有的展现了延安传统文化和民族民间文化创造力的价值;有的代代相传,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有的则是促进延安地域文化认同、文化交流的重要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