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秩序混乱、街道无序摆摊、垃圾随处可见……这些城市“顽症痼疾”一直让市民痛心。为策应“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抵制不文明陋习,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南昌市从1月13日起,启动“十大不文明陋习”大家评活动,通过市民投票形式评出“十大不文明陋习”进行重点整改。同时,对参与曝光、评议不文明陋习的市民,将予以每月最高1000元的奖励。(中国文明网)
城市文明一直是地方政府社会治理的重点,也是社会治理的难点。之所以难,是因为城市文明建设需要极大的民众支持空间,还是因为这种集体行为的塑造往往通过自上而下的驱动方式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或者更直白地说是单独依靠政府行政力量的推动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这才让城市“顽症痼疾”久治不消,而这也不是某个城市的个案,而是绝大部分城市的“通病”。
其实,诸如城市文明建设这类社会治理问题,是可以做得更简单而高效的:把话语权和实施权更多地交给公众,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这何尝不是一种社会治理创新?
正是因为意识到城市文明的建设需要公众的全民参与,此次地方政府才把城市文明建设的话语权交给了普通市民,让市民通过投票评议“十大不文明陋习”,并在后期进行重点整改。从社会治理的层面而言,如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政府如何让位于社会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以及政府将以什么角色引导社会治理显然是一种决策智慧,同样也是一种责任担当。至少,我们从此尝试中看到了一些亮点,是值得点赞的。
城市文明的建设,社会治理的创新,实际上是需要更多积极的从众效应的。对待日常的不文明行为,市民往往“都知道”,甚至“都痛恨”,但自己却往往“不愿做”“不主动做”,这也许是不少市民的普遍心理。在这种心理暗示和“从众”下,更多的人选择了“沉默的大多数”。所以,对待城市的“顽症痼疾”,不少人都抱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旁观心态,假“顽疾”也就成为真“顽疾”了。
因此,要改变这种惯性思维,则首先需要从民众的角度来看待不文明、思考不文明行为。让市民来评议,并通过奖励的方式来激发民众参与城市文明创建,就不失为一种良方。一则,此举可以通过民众评议来加强监管覆盖面,让更多的市民接受监督,从而规范自己的行为;二则,通过民众评议,能够让更多的市民理解文明行为规范,从而提升自己的文明素养,让自己的文明素养内化为道德品行的内涵。这或许才是让市民评议不文明行为的初衷本意。
戴庆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