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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讨债 拘禁他人
一男子被提起公诉
  本报讯(通讯员 许海郡 记者 高乐)为替父亲向伯父讨欠债,一男子伙同他人将伯父非法拘禁。近日,吴起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非法拘禁案进行审查,考虑到该案的亲情因素,出于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法院对其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今年1月,刘某某回家探亲得知,父亲向伯父刘某借款5000元已一年有余,经多次讨要,伯父总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归还。刘某某恼羞成怒伙同朋友张某等3人将伯父刘某在赌馆中,用木棍威胁将其控制到汽车内,进而把人拉到邻县,逼迫其写下5000元欠条后,次日放回。刘某回家后迅速报案,当地公安局随即立案。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的过程中发现,刘某某对自己的行为自责万分,希望得到其伯父的谅解。刘某也表示,自己的行为也有不妥之处,希望将这份亲情弥补起来。检察机关认为,刘某某在整个拘禁过程中未实施其他暴力行为,且获得了伯父刘某的谅解,遂对刘某某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