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栋)3月15日,黄陵县电力局在地方政府的协助下,多方协调,成功收回两家关停煤矿的陈欠电费,避免了电费流失。
今年2月份,按照黄陵县政府关于对依法关闭的两家煤矿终止供水、供电等要求,黄陵县电力局配合政府在规定期限内拆除了两家煤矿的高压供电线路和供电设备,但关闭的两家煤矿电费尚未结清,共计欠费125901.82元。针对欠费,黄陵县电力局一直派驻专人蹲点催收,但由于煤矿一直处于亏损状态,加之煤矿关闭,煤矿早已人去矿空,电费索要无果。为防止电费流失,该局负责人主动向黄陵县政府汇报,督请县政府组织煤炭局等有关部门就煤矿欠费事宜召开协调会。2月17日,在黄陵县政府的见证下,县电力局与煤炭局就清偿电费达成协议,确定了以退出关停煤矿企业国家赔偿金清偿所欠电费。3月15日,县电力局成功收回两家关停煤矿的陈欠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