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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公安分局法制大队“三项措施”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本报讯(通讯员 韩晓霞)安塞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深入贯彻落实分局党委关于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作为公安机关依法决策参谋员、重大疑难问题评估师、公安维权代言人的作用,为助推发展建言献策,促进法治公安建设。
  精心组织,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法律顾问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讨法律顾问聘任相关工作的总体规划及实施意见,为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同时,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学习研讨省公安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相关文件,并在网页中转发。同时,制定《安塞公安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印发全局贯彻施行,使法律顾问制度贴近公安执法实际并切实发挥效能。该队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作为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保障,为助推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精挑细选,择优聘请任用。到安塞区司法局、区律师事务所走访、调研、推荐等方式初步选拔候选人员。分局党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最终确定10位法律专家、知名律师作为安塞公安分局法律顾问,组成法律顾问队伍发挥专业特长和参谋助手作用。
  精心谋划,确定工作重点。建立法律顾问通讯录,遇到疑难案件、签订重大合同法律顾问能够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中立“第三人”的优势,在发生有影响的重大事件时,由分局委托法律顾问,以“中立第三方”的身份对特定事项进行调查、协调,并提出相关依法处理的法律咨询意见。强化保障,长效履行。为保障法律顾问制度常态化履行,积极沟通、筹备搭建工作平台、畅通工作渠道,建立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情况通报和考核的长效机制,为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维护权益,代言宣传。按照《安塞公安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分局法制大队经过开会研讨,将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具体落实到当前公安工作中。将保障民警合法权益作为近期工作重点,将民警执法警务行为评估制度、民警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与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形成完善体制。同时,法律顾问对民警执法行为的评估结果要积极宣传,树立公安正面形象,形成良好的媒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