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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
“秦鹰”亮利剑严打“盗抢骗”
  本报讯(记者 高瑞)4月19日,延安市公安机关“2017秦鹰行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志丹县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从今年4月1日起,我市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盗抢骗”将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为维护好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市公安局决定成立“2017秦鹰行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从今年4月1日起至2018年1月31日,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各类刑事犯罪。按照“警种联动、合成作战,基层自主、重点突出”的原则,把工作重点放在长期打击易发高发、近年来增幅较大的犯罪活动和整治违法犯罪猖獗、治安形势复杂的地区和领域上。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4月1日至7月31日为第一阶段“春雷行动”,将组织开展“集中打击‘盗抢骗’犯罪大冲刺行动”和“春雷大攻坚行动”,以打击盗抢电瓶车、摩托车,入室盗窃、砸车玻璃、扒窃、电信网络诈骗等多发性犯罪,掀起破案高潮。今年8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为第二阶段“秋风行动”,以打击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犯罪为重点,不断扩大战果,提高打击效果。
  会上还通报了前一阶段集中打击“盗抢骗”行动的工作情况。据统计,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全市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57名,追缴赃款赃物价值84.33万元,破获系列案件62串1024起,打击惯犯累犯24名,破惯犯累犯案件275起,抓获“盗抢骗”逃犯8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