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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省委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第七批)

截至2017年4月24日,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环境信访件132件,现将第七批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6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马家湾农科所人大家属院、红化1期到3期、大修厂一带放炮的人特别多,声音吵,影响正常生活且污染空气。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6日,宝塔区南市街道办武装部长万亚军带领马家湾社区书记霍斌、杜甫川社区书记陈君、慧泽社区书记杜春梅及各社区网格员韩艳、侯宇、杨玲对举报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以上三个区域,确实都存在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反映情况属实。南市街道办武装部长万亚军现场对社区网格员韩艳、侯宇、杨玲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4月17日,南市街道办决定对以上三个社区书记分别罚款100元,三个网格员分别罚款50元,共计450元。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南市街道办决定对以上三个社区书记分别罚款100元,三个网格员分别罚款50元,共计450元。

整改措施:4月17日,南市街道办组织各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小区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并积极与正在进行红白喜事的家属沟通,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与危害。同时与辖区门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50份,坚决制止在公共场所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序号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6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交口河镇常家塬村,延安炼油厂的火炬最近一周黑烟特别大,有刺鼻难闻的味道。

涉及区县及部门:洛川县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6日下午,由县委督查室牵头,县政府督查室、县环保局人员参与,再次对交口河镇常家塬村附近延安炼油厂火炬超标排放问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该厂于2017年3月7日以延安炼油厂关于检修期间停运烟气在线设备的报告(陕油延炼字〔2017〕22号、23号)申请停运。县环保局于2017年3月14日以洛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对延安炼油厂检修期间停运烟气在线设备请示的批复(洛环字〔2017〕8号)给予批复。洛川县环保局在2017年4月13日接到延安炼油厂关于装置开工期间火炬排放黑烟的函告后,并于4月14日、4月16日赴该厂检查,延安炼油厂联合二车间催化装置正在开工调试,火炬出现间断性黑烟排放,现场能闻到轻微异味。延安炼油厂函告及信访举报问题均属实。经2017年4月16日15时30分现场查看,延安炼油厂联合二车间催化装置已调试完毕,已正常生产,火炬燃烧正常,现场未见到火炬黑烟外排,未闻到刺鼻气味。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2017年4月16日,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延安炼油厂进行了立案查处。延安炼油厂在试车前4月13日书面向县环保局报告装置开工未得到审批就开工,检修期间,在2017年4月13日18:00、4月14日6:15、4月14日15:40这三个调试时段确实存在超标排放废气事实。对延安炼油厂分别下达了《洛川县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洛环责改〔2017〕08号),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下达《洛川县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洛环罚告字〔2017〕05号),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根据调查情况:4月17日根据《延安炼油厂工作责任问责制》第三章第二十五条十七款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负有领导责任联合二车间主任周存辉进行约谈,并处罚金2000元;对负有领导责任火炬管理单位联合三车间主任惠朝鹏进行约谈,并处罚金1500元;对安全环保部环保组组长常宽明进行约谈,并处罚金1500元。

序号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69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金博报废拆解公司无环评手续、危废库设置不规范、废电池、废机油流向不明。

涉及区县及部门:市商务局

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无环评手续的问题:

该公司是成立于1988年的国有小企业,隶属于原市物资局。1998年12月企业改制为延安金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未做环评,2009年企业着手升级改造,筹备在宝塔区河庄坪小沟村新建厂区建设完工后再做环评。该公司在河庄坪小沟村租用土地17亩,已在市发改委立项,选址环评已做,前期投资300万元左右,但因土地被收储,拍卖价太高,企业无力购买土地,被迫放弃升级改造,因此环评就未做。

2、 关于危废库设置不规范的问题:

该公司库房建于80年代属于简易库房,只是简单做防渗漏处理,但库房未做防盗措施,达不到规范标准。2017年3月份,我局根据省商务厅年审工作的通知,对该公司拆解场地、拆解设备、消防设施、环保标准等方面提出整改要求,并下达了为期3个月的限期整改通知。

3、 关于废电池、 废机油流向不明的问题:

经调查,该公司2016年前每年回收报废旧汽车仅几百辆,大部分老旧汽车淘汰、残次不全,部分无废电池,废电池回收量很少,目前库房只有少量存储。该公司2014年前与具备有回收废旧机油资质的企业签订过回收合同,2014年给具备回收废旧机油资质的企业交售废机油三大桶(约900公升)。后来由于机油量少且粘稠不便收集,废机油随同切割后的废钢材发往钢厂销毁。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未做环评的问题,4月17日,延安市环境保护宝塔分局已进入企业调查处理,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延区环监改〔2017〕51号),责令该公司三十日内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延区环监告〔2017〕018号)罚款2万元。4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延区环监罚〔2017〕018号)罚款2万元。

2.危废库设置不规范问题,我局按照国家有关管理办法已于3月10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延市商〔2017〕21号),要求该公司针对拆解场地、拆解设备、消防设施、环保标准等方面的问题于6月9日前完成整改。

序号4

受理编号07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三狼岔村新窑村民小组护林沟内有一建筑垃圾填埋场无任何行政审批手续,并将沟底的树木全部填埋。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调查核实情况

4月17日上午,宝塔区柳林镇三狼岔包片领导副镇长杨真宏带队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三狼岔村新窑村民小组护林沟内确有一建筑垃圾填埋场,该场由宝塔区住建局渣土办于2013年建设,有《项目选址意见书》(〔2012〕延区规选字26号),但无后续行政审批手续,反映情况属实。经现场查看,该建筑垃圾填埋场未填埋树木,反映情况不属实。是否属实部分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责任追究:针对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后续行政审批手续的问题。4月17日下午,经柳林镇政府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包片领导副镇长杨真宏经济处罚500元,并由镇纪委对其进行警示训诫谈话;给予柳林镇三狼岔村新窑村民小组书记景平经济处罚500元,在全镇通报批评;给予柳林镇三狼岔村新窑村民小组主任王培祥经济处罚500元,在全镇通报批评;给予包村干部冯学荣待岗一个月(2017年4月17日-2017年5月17日),期间只发1400元基本生活费。

整改措施:1.4月17日下午,柳林镇政府下发了关停通知书,已于当日关停完毕。2.柳林镇政府落实三狼岔村“两委”成员景平从4月18日起开始巡查,坚决防止再次出现倾倒现象。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1-8885517

邮政信箱:延安市第123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