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江峰
记者:薛局长,你好。请问安监部门在油气管道保护工作方面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薛宏伟: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编委会“三定方案”规定,我们在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方面有以下三个责任,一是组织协调开展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二是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三是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我市辖区的油气管道分为长输管道和集输管道,总长三万多公里。长输管道7条、2572公里,由5家企业负责运营。集输管道近2万条、3万多公里,(输油管线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有7000多公里),由24家企业负责运营,其中,长庆油田分公司10家,延长石油集团14家。
记者:近年来,我市安监部门在油气管道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薛宏伟:(一)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2014年,按照省安委办要求,市安委办立即行动,协调市级相关部门以长输管道为重点,开展了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5年,代市委办、市政府办起草印发了《延安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县区政府、8个市级部门和管道企业的职责分工。2016年,代市政府起草印发了《2016年度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整治目标、整治责任,提出了“十查五治”等措施要求。为深入推进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代市政府起草下发了《关于加强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2名常委副市长、1名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上给予了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强有力的保障。(二)不断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安委办推行了市直部门包抓督查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度,并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市发改委、环保局、安监局和公安局包抓分工、主要任务和督查内容,并就有关包抓督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安委会每季度印发《安全生产工作方案》,都把油气管道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并根据季节变化提出监管工作要求。市安监局连续三年印发《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以安委会、安委办、安监局名义多次安排对原油管道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与此同时,不断加大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考核力度,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月排名、季讲评”制度中,明确规定凡是辖区发生原油泄漏事故每起扣2分,每月按照得分高低对县区的工作进行排名通报,每季度在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市委全委会上由市政府领导进行讲评。通过对宝塔区等11个涉油县区的5家长输企业、24家集输企业的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情况的检查督查,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11条,一般隐患104条。(三)开展隐患整改治理攻坚。对排查发现的油气管道隐患,由市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安委办跟踪督查问效,并召开全市安监局局长会议,由局长进行具体交办。对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我们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主管领导召集有关县区分管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办,市政府督查室“点对点”进行督办。据统计,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隐患104处,市政府领导“面对面”交办隐患11处。截至2016年年底,以上115处隐患已经整改到位、验收销号113处,另外2处因整改难度较大,经企业申请延期到2017年6月底。与此同时,市安监局还加强了对省级挂牌督办的宝塔区李渠镇、安塞区真武洞镇和甘泉县下寺湾乡三处管道安全隐患的督查督办工作,目前全部整改到位。2017年,市安监局及早动手,1月份就制定下发了《2017年油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2017年油气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月份组织专人对中铁二十一局蒙华铁路工程与勘探公司延128井区输气管线和注醇管线交叉隐患整治进展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近日,又下发了《关于加快油气管道隐患排查登记工作的通知》,并计划于近期对吴起、志丹、安塞三个县区排查登记工作进行重点督查。
记者:当前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
薛宏伟:(一)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油气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和隐患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观上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管道隐患排查不彻底、隐患底子不清,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二)隐患整改资金审批程序繁琐。企业隐患治理审批程序严格,往往要上报计划、研判评估、现场勘查、内部立项、申请资金、招标投标等程序进行完后,方能进入实施阶段,导致管道隐患长期处于监护运行状态。(三)管线建设存在先天隐患。企业集输管线建设时期缺乏设计和建设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使用年限,管材质量没有严格标准,都是企业根据自己实际进行敷设,相关建设资料极为不完善,后续检查难度较大。(四)“三个管控”工作相对滞后。我市昼夜温差大、地形条件复杂,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极易引起管线破裂,导致泄漏事故发生。一些县区、管道企业“三个管控”工作不到位,出现泄漏险情后,治安和舆情管控做得不好,引起媒体哗然。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请谈谈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薛宏伟:(一)进一步加强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由各县区、各部门、各管道运营企业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加大对油气管道沿线乡镇、村庄群众关于管道保护、维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群众参与的良好局面和氛围。(二)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管道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督促企业加大管道隐患排查力度、整改力度、巡查力度,确保隐患和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格执行新、改、扩油气管道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从源头上遏制“旧患未除、新患又生”问题发生。(三)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按照《2017年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中赋予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延安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大对市级行业有关部门的督查检查力度,不断强化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力度,推动原油管道泄漏专项整治取得预期效果。(四)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考核督办力度。市安委办将对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的工作力度、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办。并把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对部门和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内容,奖优罚劣,以推动油气管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