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现在离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不到四年,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综合协调部门,法制机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以“三项机制”为保障,自我加压、追赶超越,助推我市如期建成法治政府目标的实现。
一、落实“三项机制”,提升法制机构人员素质
一是强化学习激励,提升干部素质。通过一季度学一法一考试,激励干部学法自觉性。选派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干部业务素质。把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通过办理一个行政复议案件熟悉一部法律,立一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审核一件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重大合同项目熟悉一系列法律法规,大幅提升干部法律素养。落实国家关于专业从事立法工作及政府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员应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以刚性约束激发学习自觉性。
二是注重考核激励,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制定《延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落实“三项机制”助推追赶超越2017年度目标责任书》,夯实工作责任。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督查点评会,对完成任务情况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按照“三项机制”新要求,修订并严格执行机关各项制度。将平时任务完成情况和执行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次,对完不成任务的严格按“三项机制”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注重精神激励,催生工作动力。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完善谈心谈话机制,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态,对一些长期默默无闻、脚踏实地的干部予以关心和支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疏导工作压力、鼓舞干劲。对因病住院、家中有困难的同志及时看望帮助,激发工作动力。举办和积极参加各种文艺体育活动,催生干部职工活力。
四是积极容错纠错,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引导法制办干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履职、主动作为,大胆试,大胆闯,破解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难题,强化为实干者容的鲜明导向。对科长岗位实行竞争上岗,对实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干部优先考虑、推荐重用,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的观念。对在位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坚决进行调整或换岗,强化“有为才能有位”理念,通过“有为”来实现“有位”。
二、以“三项机制”为保障,努力实现法制工作新突破
一是立法工作要在引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上求突破。本着“成熟先立、急需先立、问题导向”的原则,今年计划制定出台《延安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延安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两部政府规章,建议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制定《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
二是政府政策措施审查要围绕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全面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决定审议前法制机构审查制度,确保重大决策合法有效。
三是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要对标渭南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畅通渠道、创新方式、提高质量,建立完善复议、仲裁、诉讼、信访互动协调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合力,以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为载体,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要有新举措。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查制度。
三、当好市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助推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如期实现
一是精心谋划、科学部署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科学拟定《延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延安市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是强化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抓住“关键少数”,确保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认真组织实施市政府常务会议法律学习制度,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尊法、用法的表率作用。带动大多数,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用制度保障行政执法人员学法。通过举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等形式,增强学法、用法的吸引力和趣味性。关注重要部门和行业,打造专业化执法队伍。对食品药品、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工商等涉及群众日常生活的重要部门和行业要特别注重专业化执法队伍的培养。
三是加强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工作。对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充实考核内容,加强督促落实,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对考核不合格的报告市政府追责问责,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引领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