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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邻居不在家深夜潜入去行窃
该男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本报讯(记者 董新银 通讯员 陈元元)张三与李老汉是多年的邻居,得知李老汉要去城里住几天,便起了歹意实施盗窃。近日,甘泉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张三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7000元。
  李老汉在村里开一家小卖部,有一些积蓄,邻居张三得知李老汉去了城里,家中无人照看,于是到了晚上携带平口螺丝刀、手电筒来到李老汉家,翻窗户进入窑洞,撬开木箱子,将木箱子内存放的现金11070元及香烟13条盗走,后用被盗现金购买农用三轮车和手机一部,剩余现金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