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6月14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延安市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市农业局就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进行了介绍。
确权耕地面积457.97万亩流转面积85.02万亩
2013年,我市率先在甘泉县启动了全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试点。2014年,我市又被省上列为整市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市。三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作为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和探索实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础,保质保量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市9428个村民小组完成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占村民小组总数的97.93%;确权耕地面积457.97万亩,占应确权面积的98.56%;确权承包农户33.24万户,发证率98.03%。13个县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综合评价为优秀。
只有落实好土地确权,才能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土地流转、抵押、担保、农业产业发展和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和县区政府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扎实推进全市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截至目前,农村土地流转面积85.02万亩,流转率19.37%。从实际情况看,宝塔区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宜川县的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黄龙县三岔镇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等模式,作为农村改革的先行试点,有效增加了集体和农民的经济收入,破解了农业产业化发展资金短缺问题,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了全市现代农业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启动建设产业开发、科技示范、生态循环、加工流通、休闲观光五大类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0个,辐射带动发展县级园区78个,引进农业新品种676个、新技术412项,实现生产总值23.76亿元,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普遍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
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3067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7家
“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经科科长宋兴旺说。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连续五年,重点支持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规范发展。
与此同时,市农业局以示范创建为抓手,开展国家、省、市级龙头企业、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全力促进了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
截至2016年底,我市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067个,入社农户10.45万户,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4家、省级示范社85家、市级示范社193家;认定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17家;认定家庭农场738家,创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42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99家。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有效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促进了农民增收,已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