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新银)7月11日,本报在五版报道“职院附中附近工地通宵施工噪音扰民”一事后,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采取强制措施,立即责令该工地停止夜间施工,并对其处罚人民币3000元。
当日,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就该工地噪音扰民回复本报称,经查该项目名称为“延安职院附中综合教学楼”,建设单位是延安职院附属中学,项目投资2500万元。2016年3月14日,该校向环保局上交申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市环保局依法出具审批意见,准予建设。
据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7月10日,宝塔区环境监察大队也接到群众有关“职院附中附近工地通宵施工噪音扰民”的举报。随后,他们立即责成监察人员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工地实施地基开挖,运用大型机械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对周围居民造成了影响。根据现场情况,监察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停止所有大型机械作业施工,并约见该项目负责人。之后,监察人员与施工方项目经理王永峰座谈,责令施工方以后不得夜间违法施工,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办法》对其行政处罚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