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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人垫付“中介费”讨要不成上法庭
经法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本报讯(通讯员 杨丹 记者 高乐)汪某介绍赵某与脱某认识,由脱某为赵某儿子安排正式工作未果,最终陷入“中介费”讨要的纷争中……7月25日,洛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由被告脱某于2017年9月30日之前返还原告汪某现金7万元。
  2015年6月,汪某介绍赵某与脱某认识,由脱某为赵某儿子安排某机场的正式工作,需赵某一次性给付“中介费”10.5万元。6月26日,赵某一次性向脱某银行卡打入现金10.5万元。2015年12月中旬,脱某称事情已办好,叫赵某儿子去上班,赵某儿子上班后方知所谓的正式工作只是机场的一个临时合同工,与当初脱某的承诺不一致。经沟通,脱某称是临时过渡,但最终未能兑现承诺。2017年3月16日,赵某儿子辞职回家,同时要求中止办理约定事宜,并返还之前给付的现金。事后,原告汪某多次找被告脱某催促此事,但脱某一拖再拖,无奈汪某代被告向赵某垫付了全部费用。汪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脱某返还其垫付的10.5万元现金。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辩法析理,被告脱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汪某积极主动承担责任代其返还费用的做法表示感谢。考虑到被告脱某经济情况困难,原告汪某自愿作出让步,同意7万元一次性了结此事,当事人双方最终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