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电(记者 许祖华)为了加强石峁遗址的保护,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27日通过了《陕西省石峁遗址保护条例》。条例对石峁遗址的保护与管理、展示与利用以及法律责任等作了明确的规定。
位于陕西省神木市高家堡镇的石峁遗址,是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代早期超大型石筑城址。石峁古城兴建于公元前2300年,城址总面积超过400万平方米,设计精巧、建构技术高超、保存良好,是东亚地区所见新石器时代规模最大的城址,展现了复杂的社会形态及王国都邑的宏大规模。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石峁遗址保护面临的形势日益严峻。
将从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这一条例规定,石峁遗址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遗址的真实性、完整性,保持周边环境与遗址的协调。条例还规定,石峁遗址的展示利用,应当坚持不改变原状的原则,保存、延续遗址的真实性和文化价值,防止对遗址的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产生破坏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