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玉堂 张立)笔者日前从我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从今年起,企业参保职工提升个人职业技能可以享受失业保险补贴。这是继失业调控补贴、稳岗补贴、创业补贴之后人社系统和财政系统出台的又一项惠民政策。
据了解,日前,市人社局、财政局转发了陕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实施办法的通知》。根据这一通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国家规定的职业(工种)目录中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技师、高级技师等级)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职职工,都可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初级(五级)补贴1000元、中级(四级)补贴1500元、高级(三级)补贴2000元,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待国家标准明确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省财政部门共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