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鹏)近日,我市针对涉牌涉证车辆、残疾人代步车,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黑车”专项行动。行动中,市交警部门共查扣残疾人代步车33辆,经鉴定后,这些车辆属于机动车。
专项行动中,执勤交警在嘉丰上城小区查处了一辆由马家湾向南桥行驶的无牌助残车。在检查过程中,交警了解到该助残车驾驶员刘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遂将其车辆暂扣。在随后的整治行动中,交警共查扣各残疾人代步车33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此次专项行动中,该支队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10起;查处非法拼装、改装车6辆,行政拘留两人;查扣无牌无证的残疾人代步车、油电混用车辆、电动车33辆。由于残疾人代步车长期以来无法确定是否为机动车辆,导致交警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能有针对性地对此类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打击处理,为此,支队委托相关司法鉴定机构对查扣的33辆涉牌涉证车辆进行了逐一鉴定。经鉴定,33辆违法车辆的驱动方式和用途,与国家标准、对汽车的定性和组成要件、主要技术特征以及使用性质均与国家关于机动车的标准与规定相符,属机动车。对于33辆被查扣的代步车,希望车主尽快携带车辆相关手续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否则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车辆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