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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79 文化扶贫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省文化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文化扶贫行动相关任务措施》的通知(陕文财务〔2016〕5号)明确: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对贫困地区未建成或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进行新建和改扩建,到2020年实现所有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文化部等级评估三级(含)以上标准。开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100%全覆盖、全达标。为基层文化单位配送流动文化服务车,实现我省县级剧团、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流动服务车100%全覆盖。按照乡镇、街道(社区)5万元、数字文化服务点(数字文化驿站)2.5万元的标准,对贫困地区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社区)文化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进行提档升级,在全省移民搬迁点设置数字文化服务点(数字文化驿站),进一步提升基层数字文化服务能力。
  (2)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制定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供给目录,提供服务菜单,做到“按需供给,菜单服务”。大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每个县每年举办至少3次主题阅读活动。贫困县区“两馆一站一中心”免费开放率达100%。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各级各类文艺院团为乡镇、农村送演出、地方戏曲,每个乡镇每年不少于5场,每个行政村不少于1场。支持创编、移植和排练一批农村题材,特别是脱贫攻坚题材的文艺作品,鼓励市、县剧团以及民营演出团体到贫困地区演出,对演出场次300场以上的市、县剧团,实行“以奖代补”。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建立一支人员比较稳定、经常开展活动的群众文艺团队。
  (3)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分级分类分批对县、乡基层文化干部进行系统培训。深入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文化工作者项目,针对当地实际文化需要,每年选派优秀文化人才1100人,加大基层文化人才培养,培训人数每年145人。制定省市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与贫困地区干部交流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