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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是目标,不是目的
——二谈持续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本报评论员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创建是目标,不是目的。我们创建文明城市,不仅仅是为了拿一块牌子,而是要通过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提高城市文明水平、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改善群众生活。”因此,我们要通过创建,逐步实现我们更大的目的,打造一个更干净、更安全、更有序、更富有活力的城市。
  通过创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核心。在创建过程中,要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全体市民要自觉按照市民基本规范和行为要求,从自身做起,做点滴小事做起,改掉不文明行为习惯,提升个人文明素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市民、文明学生等系列创建活动,引导大家都向模范学习、向标兵看齐,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争当模范,个个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通过创建,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城市文明程度越高,社会就越和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就是要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不断提升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城市管理水平。要通过创建,让窗口单位能够更加热情、文明、高效地为民服务,让服务行业能够依靠诚信经营赢得好口碑和好信誉,让出租车真正成为流动的“城市名片”,展示圣地延安的良好形象。
  通过创建,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城市特色是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的“杀手锏”。我们要把传承和弘扬延安精神融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中,注重城市的文化传承、文化底蕴、文化风格,坚定文化自信,用人文精神增添城市魅力,用文化生活打造城市气质,使延安精神成为我们的城市之魂、力量之源。同时,要保护自己的城市特色,创造自己的城市特色,走出一条差异化、独特性的发展之路。只有这样,我们的城市才能在全球化与现代化的浪潮中永不迷失自我,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通过创建,改善群众生活。人民群众的所思所需所盼,就是我们的创建指南。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就是不断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急迫问题的过程。创建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努力提升市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因此,在创建过程中,要从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事情和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细节中入眼入手,统筹推进,重点突破。要加快“基础建设十大工程”“人民幸福十件实事”的相关项目的建设进度,让人民群众在持续创建中得实惠、享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