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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6日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5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第一采油厂58万吨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即将完成,报送陕西省环保厅审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内容: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2017年第一采油厂产建工程共部署产能58万吨,主要围绕已建区块进行加密开发,涉及坪桥区、王南区、招安区、杏北区、张渠区、王窑区、王东区、南梁西区8个井区,部署井场122座,采油井486口,注水井158口,地面配套建设王二十四转、招五转、坪六转三座接转站,张16增、杏21增两座增压站,3座保障点及集输油管线、道路等,并对部分井区现有站场进行改扩建。
  二、项目主要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加热炉烟气、站场无组织排放烃类气体,油田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等生产废水及生活保障点等生活污水,站场、井场机泵噪声,及落地油、含油污泥等危废及生活垃圾。
  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加热炉燃料为伴生气,烟气经8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采取管道密闭集输,部分站场伴生气进行发电利用减小无组织逸散;油田采出水、井下作业废水进行处理达标后回注油层,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场绿化;站场、井场采取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措施;落地油回收率100%,含油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贮存、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三、公众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来电的方式索取报告文本,或咨询、反馈,索取信息及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登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为安塞区王窑乡、招安乡、坪桥镇、化子坪镇,志丹县张渠乡、吴堡乡、双河乡周边居民及安塞区、志丹县各企事业单位,主要征求事项为对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对环保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提出的建议,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联系电话:029-86508885(任工)
  邮   箱:53468504@qq.com
  邮编:71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