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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7日
干部作风大转变群众办事更方便
本报记者 谷嫦瑜
   延安市解决群众办事难、改进干部作风情况评价如何——
  “群众无小事”
  按照市委要求,市纪委严格落实“三个助力”,下功夫解决扶贫环保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持把握大势、服务大局,将落实“三个助力”作为执纪审查工作的重中之重,3月27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开展精准脱贫、营商环境、生态环境和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四个专项治理。4月26日发出《关于落实“三个助力”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建立了市县乡“三个助力”信访举报受理中心,并连续一周在《延安日报》、延安电视台公开发布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机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举报电话137个,畅通群众监督和信访举报渠道。截至11月底,共接到电话举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09起,初核182件,处理117人,党政纪处分74人,免职1人。
   延安市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评价如何——
  “八项规定不是一阵风”
  市纪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11月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0起,处理288人,其中党政纪处分261人,市纪委通报曝光4批24起30人。严肃查处曝光了市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刘明喜等25人借外出参会之机观光旅游等典型问题。严格执行问责条例,1-11月共实施党内问责362起38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追究领导干部履职不力问题592起78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8人。7月25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意见》,要求各级纪委深入到乡镇、村组一线发现问题,对胆敢动扶贫“奶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成立了3个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组,对各县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401件,核查1373件,处理1403人,其中党政纪处分451人,公开曝光157批160起207人。
  延安市落实省委“三项机制”,选用干部评价如何——
  “能上也能下”
  今年以来,市纪委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对因工作失误和偏差、大胆履职出现失误或引发矛盾等情形进行容错纠错,共涉及44起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36人。认真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11月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933人次,第一种形态4121人次,增长580%;第二种形态1593人次,增长79%;第一、二种形态占到处理人数的96.3%。
  扭住纪法衔接关键环节,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工作应有作用。今年1月,对2016年度涉及全市党员及国家工作人员的生效刑事判决、不起诉决定、有关行政处罚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梳理。经过一年来的运行实践,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交、通报机制初步形成。1-11月,市司法机关共移交问题线索15件,其中市法院7件、市检察院2件、市公安局6件;市级行政执法机关移交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