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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平少年成长路
  通讯员 窦可军
  在黄龙县城东社区“幼苗工作室”内,女检察官吉东霞正在给一群孩子讲课,课堂氛围轻松有趣,学生对法律知识兴趣盎然,在师生一问一答中,守法的种子被悄悄地播撒。“同学们,我们来回顾下,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有谁知道?”
  一个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回答道:“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不负刑事责任……”小女孩的回答赢得在场检察官和师生会心的微笑。 
  春风化雨 让守法的种子生根
  走进黄龙县城东和城西社区,你会看到“幼苗工作室”和“绿荫工作室”,里面设置有谈话和心理辅导功能的房间,采用手绘图的形式搭配室内色调,悬挂动漫挂图,谈话圆桌……黄龙县检察院聘请心理咨询师定期坐诊,着力营造舒适温馨、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公环境,通过经常性开展爱心谈话、亲情感化、心理疏导、普法教育、社区公益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全面、有效的服务。
  检察院每学期都会到中心小学为留守女童开展“自我保护安全知识”讲座,通过不定期开展“检察官送法进校园”活动,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宣讲团”,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模拟法庭,结合当前社会中未成年人群体中多发的“两抢一盗”、寻衅滋事等典型案例,由在校学生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并对“模拟法庭”情况进行释法点评,切实提升学生的法制意识。
  “我们的宗旨是用法律教育在校人,用真情感化边缘人,用理性引领迷路人,用信任挽救失足人。”副检察长王文喜说。
  “每一位检察官就是孩子们眼里最值得信赖的长者,检察官送来护身符,平平安安就是福。”黄龙县中心小学校长张新荣称赞道。
  柔性审查 让失足少年走上正道
  “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就是增添一份社会和谐。”这是侦查监督公诉科科长吉东霞的座右铭,也是未检工作的真实写照。
  在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王某系高中在校学生,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全力促成双方刑事和解,并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判处,适用了缓刑。
  案件办结了,但王某即将面临高考的处境却牵动着未检干警的心,吉东霞多次深入到学校家庭,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耐心细致的心理疏导,通过良好的沟通互动缓解了王某高考前的紧张、焦虑心理,使其放下包袱,重拾信心,积极投入备考状态,后被省内一所二本院校录取。
  事后,家长到检察院道出了发自内心的感谢:“是你们把他由废铁炼成了好钢。孩子考上了大学,超过二本分数线20多分。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感谢你们才好。”
  “未检工作就要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吉东霞说。
  黄龙县检察院确定由2名女检察官专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谈心办案”,倡导“柔性审查”,促进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在日常工作中,她们认真做好回访,细心听取家长、同学、学校和社区的意见,详细了解未成年人案后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与未成年人进行深入,有效地挽救和帮助了一大批失足青少年走上正道。
  关怀备至 让纯真的笑脸重现
  “没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幸的孩子,当孩子跌落于社会的底线时,家庭、学校、社会各方应该沉痛反思各自角色的缺失。”主管未检的副检察长王文喜感叹道。
  2016年11月,任某某犯盗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因夫妻离异,在校就读的两个女儿无人照料,获悉此情况后,办案检察官多次赴看守所与任某某谈话了解情况,并到小学看望他的女儿,联系了关工委对大女儿进行为期三年的生活费资助,他还自掏腰包为小女儿送去1000元资助金以及书籍、书包等学习用品。
  去年的六一儿童节期间,他将两个孩子带到自己家里,为孩子改善生活、嘘寒问暖。当他看着孩子稚嫩的脸庞完全没有了往日的忧愁,笑容洋溢脸上,他感到些许欣慰。
  检察院还开展了在押人员未成年子女信息收集工作,检察官们对孩子们进行一对一的帮扶、保护和教育,让他们和自己的在押父母进行亲子间的互动。在互动中,在押父母的改造难度降低了,孩子们的状态改变了。这些工作不仅促使在押人员真诚悔罪、积极改造,也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检察长何武荣每每谈起该院刑事检察部的未检工作总会说:“只要我们将热情与智慧倾注于未成年人,付出真心、真情、真爱,他们就一定会像树苗一样郁郁葱葱,茁壮成长……”
  辛勤的工作换来丰硕的成果。黄龙县未成年人检察队伍先后被全国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被延安市院荣记集体三等功,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赞誉。在办案过程中,她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提升工作效果,被授予县级、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成为延安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一面崭新旗帜和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