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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赋
席二毛
  夫年终奖者,天下神物也,宰制万人,役使万民。及至年终岁末,天下熙熙,皆为奖来;天下攘攘,皆为奖往。然其多寡不定,分配不均,似可多可少,亦可有可无,富者可敌金,寡者需扶贫,是故天下劳者挂心也。
  奖者,赏也,慰也,所以褒有功、彰能者、慰劳者。为有司之大柄,藏在万民而不可废焉。历代以下,大治之后,曷尝不旌劳录勤,或报之封爵,或宠之名秩,或赉之以金帛车服。
  管仲曰:“设象以为民纪,式权以相应,此缀以度,竱本肇末,劝之以赏赐,纠之以刑罚,班序颠毛,以为民纪统。”商鞅曰:“民信其赏则事功,不信其刑则奸无端矣。”
  及至汉代,皇帝每年两次赏赐百官,曰春赐、腊赐。《汉官仪》载,“立春之日,遣使者赐文官司徒、司空帛30匹,九卿15匹;武官太尉、大将军各60匹,执金带吾、诸校尉各30匹。武官倍于文官”。
  又载:“大将军、三公,腊赐钱各20万,牛肉200斤,粳米200斛。特侯15万,卿10万,校尉5万。尚书丞、郎各汉尚书令印万五千。千石、六百石各七千。侍御史、谒者、议郎、尚书令各五千”。
  此腊赐者,宛若今之年终奖也。然古之年终奖,唯官员可享,草民布衣只祈愿天不降灾即为奖。
  至宋,百官俸禄皆高,皇帝“恩逮于百官者唯恐不足,财取万民者不留其有余,此宋制之不可为法者也”。或因俸禄丰厚,宋之官吏年终赏赐皆少。每至冬至,皇帝赐宰相、枢密使及王公大臣五只羊、五石面、两石米、两坛黄酒,重在赏赐之意,不在赏赐之钱财。
  及至明清,官员俸薄。地方官吏可压榨百姓,搜刮钱财。京城官员则无可收入。地方官吏为得京官相助,乃以冬日为之购置取暖木炭为名,贿于六部司官,此谓“炭敬”。有诗证曰:“瑞雪逍遥下九重,行衙吏部挂彩灯。频叩朱门献暖炉,玉做火塘熔炭红。”
  新太史二毛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穷而志短,人富而仁义附焉。是故历代明君之所以高薪养廉也。而年终奖者,奖贤彰能,慰劳勤民也。若丰,上可慰心,下可富家。则劳者慰,来年精神必振奋。若寡无,则劳者必黯然神伤心衰力竭,来年无可奉献。此其得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其百世所不易者哉。
  呜呼!人有妻儿老小,家需酱醋油盐,此事古难全。但愿奖常有,红包照丰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