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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 日前,市纪委、市监委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志丹县殡葬管理办公室主任金筠违规报销手机费、公款旅游和违规报销招待费问题。2015年5月,金筠报销个人使用的手机一部,共计3690元;2015年10月借在江苏南京购买殡仪车之机,公款报销旅游门票和停车票费用共计159元;2015年至2016年违规报销多笔招待费10447元,以上共计14296元。金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宝塔区李渠镇好义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国斌等人公款吃喝问题。2014年1月18日,时任李渠镇好义沟村党支部书记张国斌、村委会主任李成军、村监委会主任张红富,指使村会计高红军将2013年度以到李渠镇政府开会、协调项目等事项为由的吃喝费用9300元,违规在李渠镇村帐镇记服务中心报销。张国斌、李成军、张红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富县文联原主席许春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许春明在任富县文联主席期间,于2014年1月10日、2014年2月10日分别向单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2013年、2014年假期值班补助共计3600元。许春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吴起县铁边城镇三谷尧村党支部书记白应军等人巧立名目,以道路维修为名违规变相报销招待费用问题。 
  2011年,三谷尧村原村委会主任黄岐显用于村务招待费共计10871元,后于2014年1月19日,经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白应军、村委会主任姚凤鸣审批,由报账员张孝军以道路维修为由办理发票,将此笔招待费从镇农经站三谷尧村账户报销。2014年1月19日,时任三谷尧村原党支部书记姚凤鸣和村委会主任白应军以道路维修等为由办理发票共计48052.9元,由报账员张孝军以现金支票形式取出,用于支付招待费用共计33164元。2016年2月3日,时任三谷尧村党支部书记白应军以道路维修等为由办理发票8500元,由报账员张孝军以现金支票形式取出,用于支付招待费用1886元。姚凤鸣、白应军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岐显、张孝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甘泉县桥镇乡府君店村党支部书记苏世斌违规发放纪念品问题。2016年7月,苏世斌违规向全村75名党员发放纪念品水杯共计3084.95元,于2017年1月22日在村账务报销。苏世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由个人承担。
  上述五起典型问题,有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巧立名目报销招待费用,有的滥发津补贴或纪念品,这些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查处,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
  2018年春节是党的十九大后的一个重要节点,也是《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出台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充分表明了党中央从自身做起、以上率下的坚强决心,释放出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的强烈信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决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坚持以上率下,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持不懈改作风转作风,让党的作风全面好起来,确保党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深入抓、持续抓、从严抓,坚守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不放松,严抓严管、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易发多发“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重要节点,聚焦隐形变异,坚决防止和纠正打“擦边球”、穿“隐身衣”、搞“变脸术”的“四风”问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对“四风”问题执纪必严、问责必严,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确保春节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