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新银)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2月22日(正月初七)至3月3日(正月十六),我市将精心准备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以繁荣活跃节日舞台,让全市人民在喜庆祥和、团结奋进的气氛中欢度新春佳节。
据了解,2月22日(正月初七)至3月3日(正月十六),我市将举办“延安新区过大年——首届新区大型灯展”系列活动;2月23日(正月初八)至3月2日(正月十五),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专业文艺团体赴重点镇以及群众较为密集的社区、村庄开展戏曲公演活动;2月25日(正月初十)至3月1日(正月十四),城区文化广场、宝塔区部分社区将进行电影公映;各县区在城市社区、移民安置点安排公映电影;2月25日(正月初十)至3月1日(正月十四),每天12时至15时在文化艺术中心广场开展全民读书活动;2月21日(正月初六)至3月2日(正月十五),各类群众性的秧歌队、演出队在城区十大主题文化广场开展扭秧歌、转九曲、猜灯谜、放电影、广场舞、健身操等活动;由各县区负责在辖区内安排以弘扬延安民间传统文化、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为主的秧歌展演活动,结合当前盛行的广场舞等群众文化活动形式,力争全方位、多元化反映延安群众文化活动现状;各县区分会场、延安新区分会场活动时间从1月31日(腊月十五)开始至3月3日(正月十六)结束,由各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按照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文化习俗,组织丰富多彩的春节文化系列活动。
据悉,各参演单位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本着热烈、节约的原则,力求减少开支,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延安过大年”春节文化系列活动,扩散延安文化影响力,提升延安文化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