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下达14个以工代赈示范工程投资计划,工程总投资953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7480万元,地方投资2057万元。工程共安排劳务报酬748万元。
这14个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分别为:安康市汉滨区瀛湖镇桥兴村乡村道路工程、镇安县大坪镇庙沟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澄城县交道镇交道村至南劝母乡村道路工程、永寿县常宁镇千家村至北顺什村乡村道路工程、太白县鹦鸽镇药王环线乡村道路工程、宜川县刘庄水库至庙湾乡村道路工程、榆林市子洲县何家集镇曹家沟村片区综合开发工程、白水县林皋镇乡村道路工程、延川县关庄镇甄家湾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城固县天明镇瓦屋村南沙河段河堤堤防加固工程、镇坪县牛头店镇红星村至曾家镇琉璃村道路工程、山阳县郭家村堤防工程、镇巴县简池镇简池社区中坝至杨家营村道路工程、宜君县五里镇张河村至棋盘镇迷家河村乡村道路工程。根据计划,以上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均于2018年开工建设,2019年建成。
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项目实施县(区)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规定,尽快组织实施;要加强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履行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严把工程质量关,严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要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不得变更或调整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要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当地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参加项目建设,严格按照计划所列额度,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充分发挥以工代赈项目的赈济作用,带动当地群众直接增收。(据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