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高飞 刘杨阳)近日,全国普法办发布了《关于表彰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决定》,我市的宝塔、黄龙两个县区荣获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是全国普法办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地区授予的最高荣誉,是衡量县(市、区)法治、文明、和谐、稳定等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评价标准,更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市、区)的最有效体现。
近年来,宝塔、黄龙两县区司法工作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司法行政为民服务理念,积极构建大普法、大服务、大维稳格局,不断开辟工作推进新途径,积极推行任务落实新举措,逐步探索出独具特色的司法行政工作之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县、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其中,黄龙县先后赢得了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