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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被市上评为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
  本报讯(通讯员 胡江)7月9日上午,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延安市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受到表彰。
  去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勇于攻坚克难,奋力追赶超越,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审判质效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在全国、全省获得了一系列殊荣。中院执行局荣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称号,市中院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