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电影《我不是药神》热播后,癌症病人、治疗癌症的特效药又一次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李克强总理特别批示有关部门,要“急群众所急”,加快落实抗癌药降价保供等相关措施。延安市医疗保险对抗癌药都有哪些政策?
答:延安市医疗保险经办处于2016年7月份率先在全省以地市身份与国际知名医药公司进行了抗癌药价格和服务谈判。通过公开招标、谈判,最终确定了20种抗癌药,纳入我市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价格降幅在5%-54%之间,平均降幅达15%,极大地减轻了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为方便患者购药,我市确定了5家抗癌药定点药店(宝芝堂、炎黄人大药房、国药控股延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健康岛大药房、国药控股延安药品零售有限公司绿色大药房)。
2017年9月,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报销范围。我市也按照规定同步将《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所列药品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报销。
目前,我市抗癌药报销范围包括:《2017版国家药品目录》所列药品、36种国家谈判药品、《2010版陕西省药品目录》所列药品、我市谈判的20种药品(未进入36种国家谈判的药品),报销范围相对较大。以往患者望而却步的格列卫、易瑞沙、索坦等高价抗癌药,现已全部纳入医保报销,提高了癌症患者的生存质量,有效缓解了癌症患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随着社会和患者对医保工作满意度和期望值的进一步提高,延安医保将为参保人员撑好安全网,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