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峰)8月1日至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林业局、水务局、退耕办等部门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深入黄龙县、甘泉县就制定《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开展立法调研。姚靖江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努力将《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制定成一部有特色、接地气的良法善法,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持续推进延安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姚靖江一行先后深入黄龙县瓦子街镇、崾崄乡和甘泉县石门乡实地查看了退耕还林地块林木生长情况、生态旅游综合体开发情况,详细听取相关负责人介绍,并分别与黄龙、甘泉两县有关负责同志和基层代表举行座谈。在听取两县工作汇报和与会人员讨论发言后,姚靖江对黄龙县和甘泉县近年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就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两县立足资源禀赋,发挥后发优势,坚定信心,持之以恒,扬长避短,突显特色,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姚靖江强调,制定《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行动,是贯彻市委“生态环境提升”战略、加快建设美丽延安的基本路径,也是破解基层工作困惑、依法保护延安20年退耕还林成果的现实需要。我们要以对人民、对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深入一线搞好立法调研,从基层同志和广大群众当中了解诉求、汇集民意、汲取智慧。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认真梳理、充分吸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把这部地方性法规制定成一部有特色、接地气的良法善法,为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巩固扩大退耕还林成果,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列入年度立法计划以来,按照有关程序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和法律专家,多次开展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充分讨论修改,已经进行两次会议审议。8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后,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其间,姚靖江一行还对上述两县以苹果为主的农业产业后整理工作进行了调研。